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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2010年专升本报名实施办法通知

来源:fjzsksw.com 2010-1-25 23:16:37

关于转发2010年专升本报名实施办法的紧急通知
各市(行署)招考办、有关普通高等学校:
为培养更多实用型、复合型人才,激励我省高职(专科)在校生勤奋学习,构建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的立交桥,2010年我省普通高校继续实行高职(专科)毕业生升入本科院校(以下简称专升本)的招生工作。为使我省专升本招生工作更加科学、公平、规范、有序,现将我省《2010年黑龙江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升入本科院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1.2010年黑龙江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升入本科院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
2.2010年黑龙江省专升本考生报考信息采集表填写说明
3.2010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生报考信息采集表
4.2010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生报考信息登记表
二○一○年一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普通高校  专升本  招生  通知
抄  报:省教育厅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 1月21日印发
印发200份
附件1:
2010年黑龙江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
升入本科院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

为做好我省2010年专升本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和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有关规定及要求,现制定2010年专升本招生考试实施办法如下:
一、招生计划
  按教育部要求,今年我省本科院校专升本招生计划总数为我省2010年应届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总数的5%。各普通高校专升本本科院校招生计划及各普通高校专升本本科专业对接表另行下发。
二、报名对象及条件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的省内普通高等本科院校、成人高等院校(普通专科班)、普通高职(专科)的应届专科层次毕业生,由学校推荐。在校学习期间,按专业综合排名的前30%或参加由省招考办统一组织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和“全国高等学校非计算机专业学生计算机联合考试”成绩合格者均可报名(持两证报名的考生不占报考30%比例数)。推荐生源不足的院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推荐条件,推荐考生名单必须在推荐院校内公示。
三、报名时间
报名日期为2010年3月1日-9日,报名时考生交报名考试费150元。
四、信息采集
考生本人依据《2010年黑龙江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升入本科院校招生计划及专业对接表》(另行下发)、《2010年黑龙江省专升本考生报考信息采集表填写说明》(附件2)清晰、准确的填写《2010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生报考信息采集表》(附件3)。考生按所学专业,可填报两个院校相同专业志愿。推荐学校负责采集考生电子信息,并打印《2010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生报考信息登记表》(附件4),由考生本人核对、确认签字,绝不允许他人代签。推荐学校审核后盖章并留存。报名电子数据于2010年3月10日上报我办信息处。我办将于2010年3月20日前将打印准考证程序及考场编排数据下发给各市(行署)招考办。
五、考试工作
1.考试科目
2010年专升本考试设外语(英、日、俄)公共课,分值100分;专业综合基础(含两门专业课)课,分值200分两门。
2.考试日期、时间
2010年3月28日9:00-11:00外语,13:30-16:00专业综合基础。
3.取题及返卷
取题时间为3月26日,地点: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命题中心(哈尔滨商业大学江北校区院内)。返卷时间为3月29日,地点:省招考办(哈尔滨市黄河路69号)。
4.考试实施
考试工作在省招考办领导下,由市(行署)招考办组织实施,根据考生报考情况,全省设若干考点。考试工作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考务管理规定执行。
六、评卷、成绩查询
评卷工作由省招考办统一组织。评卷结束后,考生可通过“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www.lzk.hl.cn”网站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七、录取
录取工作将在4月15日-20日进行。根据本科院校专业招生计划和考生考试成绩,划定各专业最低录取控制线,根据考生所报院校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投档录取。考生两个院校志愿投档结束后,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我办将于4月18日左右在网上公布剩余计划。考生凭密码(随准考证一并下发)登陆“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填补报志愿。
招生院校将录取结果通知考生推荐学校,并向录取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八、学制、学费、毕业证书
考生入学后有关学制、学费及毕业证书管理按黑龙江省教育厅有关文件执行。
九、加强管理
各市(行署)招考办及高校要高度重视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各高校要根据本办法制定本校的推荐办法,推荐办法要通过各种方式向学生广泛宣传并报省招考办备案。各市(行署)招考办要按普通高校考务管理规定严格、规范组织考试工作。对考试违纪作弊的考生和在推荐报名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根据教育部对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违规处理有关规定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处理,确保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公平、公正、平稳、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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